产品特色
水利建设贷款是指农发行为满足公益性、基础性、战略性水利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。贷款主要用于支持农田水利建设、防洪工程建设、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、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建设等主要与“三农”发展相关的农村地区的水利建设项目。项目运营模式可包括公司自主经营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等模式。贷款办理坚持“政府主导、独立审贷、风险可控”的原则。
产品介绍
贷款主要用于支持农田水利建设、防洪工程建设、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、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建设等水利建设项目等,包括以下方面:
(一)农田水利工程包括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、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、灌区末级渠系建设和田间工程配套、牧区水利等。
(二)防洪工程包括江河湖治理、江河湖海堤防建设、蓄滞洪区建设、城乡防洪排涝工程建设、流域防洪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建设、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、山洪地质灾害防治、涝区治理、退田退圩还湖、滩区治理、山洪沟治理等。
(三)水资源配置工程包括引调水工程,水库建设与改造,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,水利枢纽建设和调蓄工程建设,单独立项的农村供水工程、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,智慧水利等。
(四)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,包括江河湖泊生态保护修复,水土流失防治,坡耕地综合整治,小流域综合治理和淤地坝建设,生态保护区、水源涵养区、江河源头区、湿地的水源涵养和保护,农村水环境整治和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等。
(五)其他符合农发行支持范围的水利建设贷款项目。
适用客户
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,具备相应经营资质,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,符合融资规定的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法人,以及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经济组织。
准入条件
除符合农发行基础产品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外,还应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,在农发行信用等级在L11级(含)以上。借款人为新设法人或PPP项目公司的,其控股股东(或实际控制人)为企业法人的亦应在农发行信用评级或在国家政策性银行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、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、银行间债券市场、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信用评级为L11级(含)以上。总行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(二)生产经营正常。近三年至少有两年实现盈利,或近三年至少有两年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;生产经营超过一年未满三年的,至少有一年实现盈利,且至少有一年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;生产经营未满一年的,其企业法人控股股东应具备上述条件。
(三)财务状况良好。上年末及最近月份资产负债率在80%(含)以内,融资后资产负债率在85%(含)以内;生产经营未满一年的,其企业法人控股股东应具备上述条件。
(四)事业单位法人未按企业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表的,可不受本条第(二)(三)款限制,但应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。
提交材料
企业纳税信息
贷款用途资料
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
公司章程
验资报告
中标通知书
企业银行账户
企业经营状况
主要购销客户的购销协议/合同
六个月税务局纳税申报的开票数据
企业营业执照
企业人行征信报告
企业基本信息
法定代表人(实际控制人)人行征信报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