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品介绍
面向取得供热特许经营授权、利用自行生产或热源单位(提供的热能从事供热经营的,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具备授信资格的企业,无需抵押,仅需要质押供热收费权即可。
适用客户
取得供热特许经营授权、利用自行生产或热源单位(提供的热能从事供热经营的,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具备授信资格的企业。
准入条件
(一)正常经营2年以上(含2年),实际控制人从事供热行业3年及以上。
(二)已取得有权主管部门的供热特许经营授权,及明确供热范围的相关文件,取得有权环保机构出具的环保许可文件。
(三)供热面积不得低于50万平方米
提交材料
企业纳税信息
贷款用途资料
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
公司章程
法定代表人(实际控制人)婚姻状况
企业银行账户
企业经营状况
主要购销客户的购销协议/合同
企业营业执照
企业人行征信报告
企业基本信息
法定代表人(实际控制人)人行征信报告